1992年9月25日,天津医科大学眼科教授王延华与流行病学教授耿贯一,首次向全国倡议,在国内设立爱眼日。这一倡议受到眼科学界和眼科专家们的响应,决定每年5月5日为“全国爱眼日”。
1992年9月25日,“全国爱眼日”第一次研讨会召开;
1993年3月20日,第二次“全国爱眼日”研讨会在天津举行;
1993年5月5日,天津首次举办爱眼日宣传活动;
受此影响,从1994年始,北京、上海、广州等国内大中城市相继在5月5日举办义诊咨询,同时宣传爱眼日的意义;
1996年,国家卫生部、教委、团中央、中残联等12个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将爱眼日活动列为国家节日之一,并重新确定每年6月6日为“全国爱眼日”。
历届“全国爱眼日”主题:
1996年6月6日首届全国爱眼日主题为“保护儿童和青少年视力”
1997年6月6日第二届全国爱眼日主题为“老年人眼保健”
1998年6月6日第三届全国爱眼日主题为“预防眼外伤”
1999年6月6日第四届全国爱眼日主题为“保护老年人视力, 提高生活质量”
2001年6月6日第六届全国爱眼日主题为“早期干预,减少可避免的儿童盲症”
2002年6月6日第七届全国爱眼日的主题:“关爱老年人的眼睛,享有看见的权利”。
2003年6月6日第八届全国爱眼日的主题是“爱护眼睛,为消除可避免盲而努力”。
2004年6月6日第九届“全国爱眼日”的宣传主题为“防治屈光不正及低视力,提高儿童和青少年眼保健水平”。
2005年6月6日第十届全国爱眼日主题:
今年是第十届全国“爱眼日”。为深入宣传眼保健和防盲知识,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进一步推动全社会的防盲工作,今年“爱眼日”活动主题定为“预防近视,珍爱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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