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DNA亲子鉴定技术目前主要用于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的确定;帮补确认遗产继承;离婚时确定过错方等情况。单从以上方面讲,该技术的应用十分有益。但在那些单纯确定亲子血缘关系的个案中,孩子是最大的受害者则确定无疑。
西安就曾发生过这样一幕:当着孩子的面,女方对男方大吼:“让你给抚养费没有钱,做亲子鉴定的钱却有!”在旁边的孩子目睹这一切,心灵受到的伤害可想而知。
由于技术需要,孩子是一定要到现场抽取体液的,但他们多为未成年人,而且年龄普遍偏低。无论南北,鉴定的结果出台后,年幼的孩子往往要面对戏剧化的场面:妈妈嚎啕大哭、爸爸不断道歉的,自己一定是亲生;若爸爸摔门而去,妈妈默不做声,那自己的爸爸可能就另有其人了。据了解,不少丈夫一贯“保持”好爸爸形象,偷偷瞒着妻子带着孩子做鉴定,然后又不声不响回家。他们做鉴定的目的,并不是要和老婆理论,只不过是为了自己弄个明白。
有这样一个例子:一位大学老师在“文革”中受到冲击,与老婆离婚。后来他回到学校,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提出做亲子鉴定,结论是孩子为其亲生。他不信,还问“是不是为了安定团结,不是我的孩子也说是我的?”
陕西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侯炎律师曾多次代理过亲子鉴定案件。从母亲的角度分析,她认为,提出亲子鉴定一定要十分慎重,不能毫无根据的捕风捉影,否则就是对婚姻家庭的极端不负责任。
建立一个家庭,信任是关键,感情等因素则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然而,无论鉴定结果怎样,在信任关系已经荡然无存的现实中,孩子显然成了检验夫妇彼此忠诚的“试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