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有害健康,为了您和大家的健康,让烟蒂与烟灰在我院销声灭迹!”在5月份的职工代表大会上,温岭第四人民医院通过了《关于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该规定明确禁止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和业务操作中吸烟,禁止在各种会议场合、办公场所、病房和就诊区内抽烟;规定医务人员要相互监督,及时制止身边抽烟的病人朋友。为了确保控烟成效,该规定还注明违反者要受处罚。此举表明了温岭四院医务工作者营造“无烟”环境的决心。 众所周知,吸烟伤体,害人害己,且易引发安全隐患。医务人员吸烟更有很多不良影响,尤其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一边劝阻病人吸烟一边却“吞云吐雾”,不但会使“医嘱”的真实性大打折扣,而且也不利于病人就医时的健康。所以,卫生工作者在倡导人们摒弃不良行为时,自己要作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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